人民公仆人民评
时间:2022-04-29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其意义非同一般,也为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树立了干事创业的标杆——让人民满意。
公务员,是人民公仆,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和初心使命。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任何时候都应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就是检验我们日常工作的根本标准。本次评选,将“人民满意”作为前置要件,就是告诉广大公务人员,任凭沧海横流、日月变迁,公务员的本色就是为了人民,公务员的人生价值追求,就是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始终奋斗。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领导一切。公务员队伍好坏,党和国家的事业兴衰,关键在党。此次评选要求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正是契合这一逻辑。党代表人民利益,公务员由党任命和管理,公务员听党指挥、为民服务,自然理所应当。党的百年奋斗史和辉煌成就告诉我们: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每名公务员只有将个人前途与党和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起来,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奉献之我,献力党和国家发展大业,才能收获出彩人生。
《通知》强调,此次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基层公务人员工作在人民群众身边,是党的大政方针落实在“最后一公里”的具体执行者,是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建设者。评选倾向基层,一方面说明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基层、关心基层,另一方面,树立了一个鲜明导向:公务员要扎根基层一线,服务群众办实事,人民认可满意,党中央就认可满意。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公务员干事创业的能力和业绩如何,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公务员队伍才能永葆初心,永不褪色,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长盛不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