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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检察:调解贯穿办案全程 “礼让”促成息讼和解
时间:2023-08-23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今年3月,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运用“六尺巷调解工作法”,成功调解黄某某诉姚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姚某某积极赔偿损失,获得黄某某谅解,双方最终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同时,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姚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彻底化解此案。
事情还得从2021年12月31日说起。当日上午12时许,姚某某妻子黄某英骑行的电动车与黄某某所骑的电动车在小区内发生碰撞,双方发生争吵,姚某某赶到现场后与黄某某发生肢体冲突,两人均受伤,经鉴定,黄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姚某某为轻微伤。
当日,黄某某以姚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桐城警方报案,桐城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29日立案侦查,并于2022年5月9日向桐城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办案检察官走访得知,本案嫌疑人姚某某的妻子黄某英多年患病,案发时刚出院,被害人黄某某违规骑行,在与黄某英电动车发生碰撞后倒地,黄某某辱骂黄某英,姚某某到场后情绪激动,与黄某某扭打在一起。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愈演愈烈。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办案检察官多次联合公安机关、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普法宣传和调解工作。
“背对背”调解时,办案检察官一方面向黄某某说明其违规骑行、辱骂姚某某妻子,且造成了姚某某轻微伤,对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诱因作用,存在较大过错,且双方是同一小区的业主,希望其对姚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另一方面向姚某某详细解释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联合法医一同向其说明了作出伤情鉴定的依据,经过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姚某某逐渐意识到自己行为亦有过错。
在“面对面”调解时,办案检察官运用“六尺巷典故”,以其中所蕴含的“谦和礼让、知进退、和为贵”精神,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各方共同努力,被害人黄某某对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犯罪嫌疑人姚某某也表示愿意积极赔偿损失,双方最终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
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弘扬“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所倡导的“重在调解、无讼息讼”精神,今年3月30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居委会代表、办案民警等各方代表,对姚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能否适用“相对不起诉处理”召开公开听证会,与会代表在该案办理情况介绍后,一致同意对姚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黄某某对此表示认可。
“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为基层治理注入了新活力,也给桐城检察工作带来了新方法。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桐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结合检察听证说通“法”、讲清“礼”、融于“情”,引导当事人明礼让、知进退,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涉诉矛盾,为形成浓厚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氛围作出了“检察贡献”。(桐检)